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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1-12-10 17:48来源:菩提树下 作者:熊沙西瓷盘画 点击:
第十四条 鼓励以资源化循环利用方式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进行终端处置,逐步提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水平。其实 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fadingjiejiariyounaxie/2011/1126/41018.html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


  第十四条 鼓励以资源化循环利用方式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进行终端处置,逐步提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水平。其实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fadingjiejiariyounaxie/2011/1126/41018.html。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扶持,制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产品的扶持政策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



  第十五条 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环保、市容环卫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听听http://www.hnfzb.gov.cn。依法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终端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供需信息平台,推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高效处置。



  第十七条 居民住宅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由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处罚。



  第十九条 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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