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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综合工时制?

时间:2012-02-01 15:01来源:酱油蚂蚁 作者:曾经情圣 点击:
怎样申请综合工时制? 企业申请的话需要到网上下载表格,把企业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必要性写清楚,还要写个具体是如何实行的,就是企业是怎么来安排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每天工作多少小时多少人,一个月工作多长时间,只要你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
怎样申请综合工时制?
企业申请的话需要到网上下载表格,把企业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必要性写清楚,还要写个具体是如何实行的,就是企业是怎么来安排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每天工作多少小时多少人,一个月工作多长时间,只要你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就可以了。 劳动局审批需要一段时间。 填表说明: 在填写申请理由时,应重点说明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岗位、人数,以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公式计算周期、工作方式和休息休假制度。 工会或职工大会意见栏应填写企业工会组织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意见,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需提交职工大会的意见。 
答案补充
一些地方的做法:一、申请条件:1、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2、符合规定条件的岗位。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随带一份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随带一份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手册; 4、涉及到岗位的所有职工的《劳动合同》; 5、《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一式三份; 6、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同意实行的书面通知意见。 7、申报说明书:应重点说明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具体原因以及涉及的岗位、人数,同时应说明对此部分岗位职工具体采用的工时办法和保证职工休息的具体措施。包括: (1)该岗位是否符合审批办法中列举的岗位; (2)如何保证职工的休息休假; (3)综合计算工时的还要说明是以周、月、季或半年为周期进行综合计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实行这一工时形式的企业,无论选用周、月为周期,还是以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度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即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由此可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则应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加点的时间,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 8 小时(或 40 小时),但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平均日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 150% 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视为加班,一律要支付 300% 的加班工资。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包括法定休假日加班时间)。在综合工作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不需要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时制的,对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1 小时,而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的方法:
到所在街道、县区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时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单位名称
说明实行不定时工作还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
填写说明制职工人数 、企业性质、企业职工总数、工作制职工人数
说明申请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单位盖章:
企业工会意见
工会盖章:
工会主席签名: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代表意见
职工代表签名: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名:
说明:企业性质是指股份制、合资等,主管部门是指镇、街道、开发区等。
单位一般委托人事行政部门的人去办,委受委托人来办理申请特殊工时制事宜时候需要携带单位的上述资料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具体权限包括代为确认事实、签收文书等。

带上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公章、税务登记证直接去劳动局填表

1、 劳动法规定的正常工时制度是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超出时间都应该计算加班工资,但如果是行政后勤人员实行的月薪制可以例外; 
2、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和加班时间没有直接关系,只要符合申报要求就可以申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08年1月3日颁布最新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4、这个问题我也在寻找答案。

写好申请去劳动部门审批,通常如果企业跟主管劳动部门关系不错的,都可以获得批准。
另外,申请上要写清楚企业准备在哪个时间段(如5-10月份)期间需要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多少小时,这个时间可以根据客户验厂提出的要求当中可以接受的最大标准去申请,如有的客户允许60小时/月,有的可以接受72小时/月。当劳动部门批准后,企业应该按照客户能够接受的最低小时数执行,上例中应执行60小时/月。这样不会造成验厂不合格。

上面已经说的很详细了   我也没什么补充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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