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遇到法定节假日,试用期是否需要顺延?如不需要,请帮忙给出相关的法律证明,谢谢啦 不需要顺延。 如果要顺延,请给出法律依据。 回复2#seraphim 我就是想要依据给领导看的,我们这个月好几个员工都被顺延了,我站在员工的角度上,得给人家讨个说法呀 回复seraphim 我就是想要依据给领导看的,我们这个月好几个员工都被顺延了,我站在员. 微微笑1发表于2011-5-415:08 顺延是什么意思啊?你举个例子
xianliumiao 约定的试用期时间单位是月,即自然月,又不是约定多少个工作日,没有理由顺延。
比如说入职日期是4月6日,试用期一个月,转正日期就应该是5月6日,但碰到五一3天的假期了,转正日期就延迟到. 微微笑1发表于2011-5-415:15 你这都不是"顺延",你这是单方面延长。 顺延是指,如一个人的入职日期是4月2日,试用期一个月,法定节假日有哪些。结束日期是5月1日,而5月1日你们单位不上班,如果这件事在5月3日再办转正手续,这叫顺延。而且这个顺延也是不对的,因为从5月2日起就应该享受正式待遇,个别单位还往前移至4月30日转正了。 4月6日入职的人,事实上法定节假日有哪些。他的试用期在5月5日结束,你们额外给人家另外加了好几天试用期。 法条中只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这里的一个月并未表述成"不超过23个工作日"之类的,因此应当按照自然日计算。 试用期逢病假、事假、法定假日等,都是不能另外再找补的,除非变更原来的劳动合同。
你这都不是"顺延",你这是单方面延长。 顺延是指,如一个人的入职日期是4月2日,试用期一个. seraphim发表于2011-5-415:27 到底是按23一个月30天算,还是就是整月算啊?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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