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购房类蓝印户口,必须一次性付款买40万人民币以上一手商品房(商业用房不能办理),可登记购房者本人,配偶和两名以下未婚子女蓝印户口(需清户办理),每人缴纳城市建设费3000元(到天津银行宏通支行交纳,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河北路交口处)。两个子女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二胎准生证,无准生证必须做亲子鉴定(公安机关指定医学机构);三个子女(含三个子女)以上的不予受理。 申报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办受理户口经过; 2、申办蓝印户口情况调查表; 3、蓝印户口登记申请表; 4、申请人及随登记人员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及随登记人人员(16周岁以上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契税完税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7、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两个子女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二胎准生证,无准生证的需提供生物物证检验鉴定书; 9、申请人及随等级人员每人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注:申报人申报蓝印户口需本人申报,任何人及中介代替当事人办理户口手续不予受理;1、2、3项需到户政科领取制式表格;4、5、6、7项需提供复印材料的,均用A4纸逐页复印(不装订);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