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想选择一次性付款,但开发商要求在签订合同的10天内付清全款的90%,可30层的电梯楼盘,现在还不到第4层,不知道这种是否合理啊?不是应该先付订金,等楼盘主体完工后再付吗?请提供相关法规条例。 我国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度. 下面是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也就是说,只要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是可以进行预售的。所以建议你首先查看一下开发商的售房证件。听说贷款购房须知。 而且按照上列规定,对于“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因此,开发商要求你支付全款的90%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践中大部分都是这样操作的。 不过你还是可以和开发商协商一下,商定一个房款支付的方式。 一次性付款购买期房应该和时交款,并没有统一规定但国家的相关规定是可以参照的。 最近国家明文规定,购房贷款(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不能在楼盘封顶前实施。尤其是根本还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楼盘没有竣工验收,就要求付90%购房款是相当不合理的,也是购房者的风险所在。 个人认为:至少应该把楼盘是否封顶,作为购买期房可否付全款的参照指标。 当然,既然是购买期房,又没有一个交款时间的统一规定,开发商当然要求尽早交款,虽不合理但不违法,而且不少地方也是如此。 因此,实际何时交款,只能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弱势群体往往在这方面吃亏。 有风险,不要这样,先付定金,不要一次付清,不然他们以后走了,你都没有办法告他们 开发商是想用你们的钱盖房子,只要手续齐全,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风险. 不过我们这里有这样一个楼盘,现金买房的业主的房子全都被开发商抵债了,产权一时半会儿办不了,可贷款买房的业主产权是抵押给银行的,产权证都办下来了. 只要证件齐全是可以的,我就是这样,不过可以与开发商商量略为延迟。 肯定是不合理的, 现在国家有明确规定 如果说是高层电梯房,要公开发售,须主体建到一半以上才可以发售 现在还不到4层,肯定不合理了,而且你还要小心,可能开发商现在资金不是很多,想用来周转也不一定! 你看他现在“五证”都有没有?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没有就先交定金! 等有五证了才交90% 风险与利益是共存的! 盖到4层是一个价格 封顶又是一个价格 现房又是一个价格 当然风险也是不一样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