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年前购买一套二手房(但因开发商原因至今未办房产证),当时原房主病重住院急需用钱,出售此房,但购房协议是和房主儿子签订的,在协议中注明扣3万为押金;等到开发商通知能办证时,他们负责办理产权,并支付办理产权费用,我们负责承担办理过户费用,双方配合共同办理好手续后,我们支付全部押金。但在这期间,房主儿子以缺钱为由,向我们索要回2万元。现在只剩这1万元也来要了,说不给以后就不配合办理产权,要不就让他家老人把房子在要回去。他们家老人现在不能自理,手哆嗦,需人护理。现在这种情况,我们以前和他儿子签订的协议有效吗,国乒正式公布世乒赛名单 王皓郭焱领衔男女队。向他们的这种行为合理吗,我们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因当时没有产权,公证处不给我们进行购房公证,只能签订协议) 要对方提供身份证及签字盖手印。。。同样有效。。。 有争议起诉至法院解决。记得保留证据,包括收条。 还有,要是房主还有其他子女,此协议可能会产生争议。 问题很多 不好解决 合同房加协议买卖 还有开发商违约还有 买卖人没有民事责任 太大意了啊·····购房合同也可以做公证的···你当初起码做一个全权委托买卖公证给你自己的亲戚或信任的朋友,日后在有这个人拿公证书去完成办理产权和其他手续在过户给你名下。。。你如果你们有合同的话是可以不受其威胁的,购房合同上面如若是老爷子的名字,合同中没有附上委托书或者没有体现委托,他这种行为算合同欺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