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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是否有效?

时间:2012-01-29 04:34来源:吥想說話 作者:机器总管 点击:
如果订立、变更劳动合同的双方,没有违法行为,并且自愿,变更有效。 属于合同纠纷,合同/协议纠纷,合同/协议中约定内容很重要,可能因为一个标点符号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所以,为慎重起见,建议带合同/协议等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
如果订立、变更劳动合同的双方,没有违法行为,并且自愿,变更有效。

属于合同纠纷,合同/协议纠纷,合同/协议中约定内容很重要,可能因为一个标点符号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所以,为慎重起见,建议带合同/协议等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2008年1月1日与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为期三年固定期合同(2008.1.1-2010.12.31),由于工作岗位变动,于2008年7月1日与某公司总部公司签订为期三年固定期合同(2008.7.1-2011.6.30),但又由于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发生变化,于2009年7月1日对2008年1月1日所签订的上海分公司合同上签订了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变更内容只涉及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且合同用工主体发生了变化,变化为杭州分公司,请问最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是否有效?发生劳动纠纷进行经济赔偿的依据是哪一份劳动合同(本人目前仍在杭州分公司工作,且从2008年1月1日起只签订了以上三次合同)?经咨询称,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由于是在上海分公司合同基础上签订的,但在与该公司总部签订第二份合同时,第一份合同就已失效,因此第三份协议变更也视为无效?如果是这种情况,用工单位是否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是否对最终经济赔偿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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