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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时间:2012-01-29 17:46来源:闲庭信步 作者:Me绝伦 点击:
本人六月十三号进入公司,签定的三年劳动合同,岗位是网络管理,试用期三个月,今天八月二号,突然被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看我工作量太少,想找一个即能开车又能做网络管理的人,我想知道 他们这样做,对吗?我应该怎么办? 1、劳动者从来都是弱者,特别
本人六月十三号进入公司,签定的三年劳动合同,岗位是网络管理,试用期三个月,今天八月二号,突然被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看我工作量太少,想找一个即能开车又能做网络管理的人,我想知道 他们这样做,对吗?我应该怎么办?
1、劳动者从来都是弱者,特别是试用期的劳动者更是弱者,如果公司以不会开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你也没有办法,因为你毕竟在试用期。 2、如果对此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们单位的这个理由肯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其解除理由不合法,故,楼主不必理会,你坚持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就行了。
这个就像搞对象 只是订婚阶段 当然可以散伙的
请先看一下你有没有以下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通知书。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没有以上情形,那么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如果用人非要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他已经这么做了,那么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两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四十七条规定,你的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折合半个月工资,两倍实际上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结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首先应当看你们双方的劳务合同的具体内容,如果合同约定你要有上述技能的全部那么对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合法的,如果仅限定网络管理那么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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