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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怎样解除

时间:2012-02-04 08:31来源:阿焦 作者:xzll 点击:
[标签:公司,劳动解除,合同] 我是10年2月25日入职的,四月份转正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公司给我交社会保险,工资是1500元每月,合同期限是一年,但是公司没有按合同上标注的1500元发给我,而是只发给我1000元(四月份工资),养老手册和劳动合同均在公司
[标签:公司,劳动解除,合同]

我是10年2月25日入职的,四月份转正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公司给我交社会保险,工资是1500元每月,合同期限是一年,但是公司没有按合同上标注的1500元发给我,而是只发给我1000元(四月份工资),养老手册和劳动合同均在公司财务,我要不回来,我现在想辞职,请问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吗

满意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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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6、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7、"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jiechulaodonghetong/2012/0110/340242.html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评价答案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其他答案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且约定月工资1500元,企业没有给你兑现规定的待遇,这样的话你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不同意并且对此有异议,那么你可以提请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回答人的补充2010-05-2609:28

如果你确实想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可以直接提请仲裁,反正企业没有兑现你的待遇已经是事实!如果你只是要求企业兑现你的待遇,那么先不要提请仲裁,与企业就这个问题进行协商,拿出劳动法律依据,如果他还是拒绝的话,再提请仲裁也不迟,当然要尽快,不要拖时间太长,否则就过了提请仲裁的申诉期。

两份合同都在公司那里?你可以辞职,并且可以要回你应得工资与单位实发工资的差额。如果单位为难你,就到劳动监察部门去申请劳动仲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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