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签,工资未结,劳保(一直)未交。我可以申办属于我的合法权益吗,我要申办的合法权益有哪些该怎么做?谢谢! 您搜集您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工资单 工作服 工作证人证等),协商不成 ,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主张没签合同的2个月的双倍工资。对比一下解除劳动合同。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如果有有足够的证据可以直接找当地劳动局就可以了,你知道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入职时填写的那个简历,简历上有你试用期的时间)口头的就不行咯。 可以.去劳保投诉. 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保留好自己的上班证明,如工作证、签到表之类的文件。可以获得双倍的工资。 入职时填写的那个简历,简历上有你试用期的时间)口头的就不行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