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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定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要求签一年,续签必须五年,合理吗

时间:2012-02-05 20:25来源:耀飞 作者:猪猪奥吉利 点击:
刚毕业进单位,除了劳动合同书,单位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如下文。第一次签合同,不是很了解,请问大家帮忙看一下是否合理!1、合同期一年。如一年期满后,我离开,单位只承担按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报酬及相关保险,实际报酬及保险与支付差额由我赔给单位。
刚毕业进单位,除了劳动合同书,单位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如下文。第一次签合同,不是很了解,请问大家帮忙看一下是否合理! 1、合同期一年。如一年期满后,我离开,单位只承担按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报酬及相关保险,实际报酬及保险与支付差额由我赔给单位。 (这样算下来,如果我一年后走,工资加保险要给单位赔三、四万,比发到手里的工资还多了,可否与单位协商定个具体数值?一般情况定赔偿金为多少比较合适?) 2、合同期满,单位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考核合格续签五年,不合格不续签。(这样看来好像如果我合格就必须签五年,不签就要赔钱。考核不合格,也算我走,违反第一条,我还是要赔钱啦?这样就很不合理啦,我没有丝毫自主选择的权利。等于一签就签了六年呀!) 3、续签合同后单位提供培训,我要为单位服务五年。对比一下解除劳动合同。如五年内违约,我要支付培训费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如在五年期内中断服务期,顺延相同年限。(做为女生,五年内如果我结婚生子,合同要顺延一年,等于一签就七年!) 4、合同期内,单位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为我提供必要培训及劳动保障。在合同期内,单位违约则所定补充协议失效。 这份补充协议让人心情比较沉重,请大家帮忙讨论一下,该如何与单位商讨?有哪些严重侵犯了我的利益?谢谢大家啦!将全部积分都献出了!请大家帮帮忙!
这份协议有好多地方是对你不利,或不合法的。1.合同到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权利选择是否续签。不续签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怎么还要赔偿用人单位。 2.考核合格,单位要求续签五年,也要看劳动者是否同意续签。 3.单位提供培训,如果违约,也不应该支付两倍的培训费用。应该支付合同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而不是两倍的培训费。 4.单位违约,不等于协议失效,这条对劳动者不利。
1,2,3条全是霸王条款 根据新劳动法 第一条是变相违约金,第三条直接违约金,第二条涉嫌单方面霸王条款,都是无效 不要怕,对方要违约金,你就起诉对方。 法院会支持你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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