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8年在一家国营服装厂工作了九年后失业。紧接着在电子厂工作了两年后又失业。在家自己交养老保险金两年。如今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保洁员已经六年了,今年七月三十一号合同期满,该物业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我现在已经47岁了,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他可不可以和我解除合同?我的连续工龄算不算15年?
1、如果你和该物业公司是基于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愿和你再续订劳动合同,那么,你只能要求他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算,到你劳动合同终止日同年7月31日这段期间,根据该法第47条的规定,算是一年工作年限,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照你的说法,你在该物业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是6年,因此,不能将之前的工作年限并入这家物业公司。 3、如果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上是约定到08年7月31日合同才到期,但是,6月3日,用人单位就给你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他有没有叫你就此离开公司呢?如果没有,那只能算是起到一种通知的作用。如果有,那用人单位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就应该从你入职时起算,一共是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你想追加该单位的加班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差额的话,建议你早点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因为这些都是有申诉时效的,到你真正离职想追该工资时,听听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有一些部分也已经因申诉时效超过而被驳回。
1、你的连续工龄算不算15年,要在同一个单位; 2、你今年47岁,不符合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规定,男60岁,女55岁。特殊工种除外; 3、可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物业可以跟你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你没有在那工作满10年 不过接触合同你可以要求补偿 如果你在没上班的时候也自己交这保险 那么就算
物业公司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已期满,如果该公司不与你继续签订合同,就视为劳动合同终止。如果你在那工作10年上含十年就可以物业公司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不过有一点你交了保险可能会好一点吧
你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你为你的15年工龄不是为一个单位服务所得,不能算是连续工龄。物业公司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过你可以向物业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因为是合同到期解除,你只能拿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新法规定)
不算的,可以和你解除,毕竟你不是在他公司工作10你
依“国发工人退休办法的通知”你50岁可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但劳动部门办理退休手续的审核以档案为主,请你核实自己的档案情况。 连续工龄不以一个单位工作为限,应合并计算,你中间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均计算实际缴纳年限。如有遗漏,可补交。各地均有“本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请你查阅你本地法规执行。 该单位在合同期满后,可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必须续约的事由。解约后,你可继续托管档案,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直至你申领之月。(现在大部分地市已允许超退休年龄继续参保)
不需要补偿你什么东西, 一般续约或者不续约都是提前一个月进行书面通知的。 单位没有违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 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自终止、 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 职工的档案转移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 系的证明,并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40 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有关证 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 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 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 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 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具体的政策你可以看这里: was40/mainframe.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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