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我在上海欧菱宝(上海)空调有限公司工作了5年现在我受了工伤,公司认可我是工伤。我现在还在治疗期,公司7月13号要我签终止合同通知书,我不签,公司就在门卫室公告栏中公告我的合同终止。这样我觉得侵犯我的人权。我这样想对吗? 公司行为违法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你看解除劳动合同。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按照此规定,你公司属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你可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及相关工伤待遇。具体可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我通俗的跟你大概讲一下 我国劳动法规定,处于工伤治疗期间,不能终止合同。 而且公司没有这个权利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