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续签申请书我于2011年4月1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我个人不想续签,单位叫我写书面申请书 不知道该不该写,写了对我有什么不利的,请大家帮忙指点一二 [best]仍然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补偿的。[best]我刚刚咨询了市总工会 谈得好的话可以有 法法律依据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是说只有单位不续才有,个人因自己原因不续有嘛 你只要写一份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单位(不是申请书),告知单位本期劳动合同在2011.4.1到期后你自愿不再续签,再加上签名、日期就行。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我个人觉得,不能因为要获得赔偿就违背诚信做事。明明是自己不想续签,又不想留证据,那不是诚信的做法。 法法律依据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