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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不想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而且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纪现象,有个人保证书,现已通知本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补偿,但是员工拒绝在《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请问下面该如何处理? 1、你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依照劳动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为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你的情况应得到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的月工资是指你在合同终止前(2008年12月26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已建立劳动关系为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公司不予订立合同不超过一个月。只有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合同到期后至2009年1月5日的工资应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比照你以前的岗位工资计算。不能按两倍计算。 劳动合同到期是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事由之一,你这种情况等到劳动合同到期就可以了,并且不需要补偿。 可以将该通知书用快递邮寄到员工家中即为送达,注意保留签收凭证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