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3月份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应到2009/3月份到期。可是至今为止,公司未通知我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现在要求跟我续签劳动合同,我应该怎样要求赔偿?有几种解决方式?如果公司现将我裁了,我又该怎样要求赔偿? 广东胡律师: 说句老实话,你如果要求公司跟你续签的话,那你肯定是得不到赔偿的; 公司要将你裁了你还能要求以下: 1、工作2年折算成2个月工资赔偿; 2、09年3月第2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3、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话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1、公司现在要求跟你续签劳动合同,如果你想继续下去的话,就不要提要求赔偿的事了。 2、如果公司现将你裁了,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相比看http://www.hnfzb.gov.cn。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因此,你可以向单位要从2009年4月份到现在的双倍工资。 1.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 2.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 自动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以上都要保留证据~`如工资单,社保清单,考勤卡等! 如果用人单位不付你双倍赔偿!你就拿着证据去劳动仲载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