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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要扣两个月工资缴纳保险费的疑问

时间:2012-02-12 12:23来源:李达林 作者:暹罗悟空 点击:
本人在一企业工作,现已转正,要求我签订合同(合同很多地方是空白,如转正后工资待遇 且无社保局的公章,只要我们签个字就行),为我购买保险,可是我听公司里的一些人说,转正员工以后如果要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要扣两个月工资用于缴纳保险费(五大保险

本人在一企业工作,现已转正,要求我签订合同合同很多地方是空白,如转正后工资待遇 且无社保局的公章,只要我们签个字就行),为我购买保险,可是我听公司里的一些人说,转正员工以后如果要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要扣两个月工资用于缴纳保险费(五大保险),  我想问问,有这样的说法吗?凭什么我个人已经不愿意再缴纳保费,却还要扣我钱?


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如果将来辞职时单位要扣工资,维权的途径有三:

第一,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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