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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到底怎么理解?

时间:2012-02-12 19:33来源:梅霞 作者:黄锦辉 点击:
一直不是很理解的话: 、不满一年"不包括本数,就是不包括"一年"所以如果是1年的劳动合同已经不受“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的限制了 2、一个月"法律上是按30天算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
一直不是很理解的话:
、不满一年"不包括本数,就是不包括"一年"所以如果是1年的劳动合同已经不受“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的限制了
2、一个月"法律上是按30天算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具体试用期多少天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约定
请问: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就是说单位提出1到 6个月的试用是合法的么?就是没有固定期限无非是根据能力来定的!我本人觉得最长就是3个月了,一般就是1个月。应该怎么理解的呢?
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试用期期限,是精确到天的,不可以以一个可变的时间区间作为试用期时间的,当然公司可以提前通过试用期,给你正式的待遇,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是不是能约定得1到6个月这样不明确的。3个月的内的劳动合同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而且如果刚好约定3个月,是不能算是超过3个月,所以还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所以签一年的合同也是不能约定1个月以上的试用期的,哪怕你比1年多一天,约定1个月以上的试用期才是有效的。如果是期限是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3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但是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至于具体一份合同的试用期长短,只要在合法的范围内,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也就是说你要是和公司签定三个月的劳动合同的话呢,那么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其它的正常情况下,也就是签一年以上的,也没有经过什么药定的,最多是3个月
在双方有过协义的情况下,可常可短,但最长不可超过6个月,这个只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来定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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