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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编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

时间:2012-02-13 23:37来源:Buxiz领航人 作者:固念超峦 点击:
2011-11-07 劳动合同编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编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街号 现住址区市县街号 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所解除 劳动合 同期限固定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无固定
2011-11-07

劳动合同编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编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街号

现住址区市县街号

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所解除

劳动合

同期限固定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年月日起

完成工作任务期限年月日起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者辞职

()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反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

()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协商变更合同

()用人单位裁员

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年月日

支付经济补偿情况个月,每月标准:元,合计:元

缴费失业保险编号单位个人

用人单位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注:1.此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本人档案,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我单位与员工…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为…年,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编号:(200)号

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姓名(乙方):

经方提出,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证明

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_年

经济补偿金核发月数为_个月

总计_元医疗补助费核发月数为_个月

总计_元

职工档案、社会保险于_年_月_日转移

(本证明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留存一份。)

用人单位(盖章):

二00年月日

离职证明

员工_,解除劳动合同。担任_公司的_职务,由于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离职缘由,

你可以写公司内部结构调整,该岗位撤销。

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

甲方:XXXX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离职证明

某某自2003年12月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某某部门某某岗位,至2005年12月12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2年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期间曾被授予"某某"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看着解除劳动合同。遵从择业自由。特此证明。公司盖章日期:年月日

、"离职证明是否真的很必要,这种情况不开会有什么问题"离职证明对你来说没多大意义。除非有些单位在聘用新员工的时候会有要求你要有原公司的离职证明,这样对新的单位比较保险,他们不想要有一个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的人进入他们单位,避免日后发生的纠纷。有些单位是不需要的,因为他们有理由相信你现在确实是一个"单身"。这个你自己掂量。但是你要求原公司给你出具离职证明,他们是有这个义务的。不给开证明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3、针对你的情况,可以给你提供几点建议。首先,虽然你在劳动局撤销仲裁了,但是你可以继续申请仲裁。因为你可以原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你两倍的工资,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一天开始到你终止劳动关系那一天。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未给你缴纳社医保的话,你可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求对方给你经济补偿。你在工作两年,可以要求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后,你可以拿以上的理由与公司协商解除你的问题。如果不行的话,再仲裁一般是可以解决的。

列几个法律依据,提供你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看这一最后一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希望我的意见能为你提供帮助,要勇于那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加油!

有的新单位要你提供离职证明。没签合同离职时单位也应该开离职证明

不一定,不是每个新单位都要,只是有很小一部分单位要.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应开离职证明

2.离职证明主要证明你与以前公司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了,这样新公司才敢用你,否则新公司要承担70%的责任

公司必须给你开具离职证明。当你再次就业的时候,如果没有离职证明的话,别的单位是不接收的

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开离职证明吗?

我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但是已经构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现在公司解雇我了,因为要求公司给我赔偿的问题,公司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想打听一下,这个离职证明是用来做什么的?换新工作的时候必须用这个吗?谢谢

---1、离职证明是用来证明你已经离开这家公司了。【注意】一般我们现在在公司里做事,公司会把你的个人档案、资料都保管在他们那里的档案室内,而且里面有记录你的用工事宜以及离职原因什么的。所以你"走人"之后,个人档案是要带走的,到新公司时公司里的老板会看你的档案和个人资料,这时会显示你在前一个公司做事的记录,如果你没有"离职证明",那新公司是不会录取你的--因为怕你还在原公司上班。所以你一定要开"离职证明"。2、你现在已经有事实上的"雇佣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只有是用工时间达到3年(具体我记不清了,你可以自己再去查查)以上,未签合同的视为正式员工,要补签合同,如果离职公司也要给予一定的赔偿。你现在的公司实在"缺德",明明你可以拿到赔偿的。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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