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我再做满一个月,这是否违法, 直接走就是了 这属于违法的,你可以直接到期就走就可以的 先跟公司领导谈话,如果还不同意放行,那你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上的相关规定递交离职申请书,在交离职申请书前最好保留一份早请书的复印件。到期你就可以走了,如果公司不给你工资,你可以拿工作证及离职申请书复印件到劳动部门起诉他。 1、你们有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一个月么? 2、如果上述成立,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么也就是说,你已经通过了试用期考核了?是不是? 3、根据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正式情况下, 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单位要求你干满一个月,其实也是要求你履行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义务的,所以,从这一点来说,单位不违法。 4、但是如果单位 存在以下情形,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希望可以帮到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