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8年1月进入公司,至今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养老金或保险,现公司要将我解除,像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要给我相应的补助? 要给,你做了4年多几天,要补偿4.5个月工资。 如果不给,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看看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你必须有单位解雇你的书面材料,最好再准备好你工作4年的证据,比如银行工资记录、考勤记录等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无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 这是我的空间、里面有最新劳动法、请您核对着看吧。 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你们之间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金(你工作了4年多,可以拿到九个月的赔偿金),同时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别去劳动监察了,请你还是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吧,具体准备资料可参考一楼。 你可以向公司申请,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的工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