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毕业,签了一家国企,是在工地上工作。
我们没有任何休假,周末都是上班的,而且工资也不高,所以想辞职。
请教专业人士,我主动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要是领导不批准怎么办啊?以前听说辞职要交3万的违约金,要不就不给档案啊,现在很苦恼! 1.加班不补休就必须支付加班费的,否则就是违法。(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十一条) 2.如果没有签订过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的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也是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法而无法律效力。(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3.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不需要得到单位批准,批准只是单位内部手续,并不是法定流程。如果单位违法,可以不用提前,直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4.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办理劳动者的档案转移是违法的。(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5.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办理档案、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想知道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jiechulaodonghetong/2012/0113/371304.html。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没事的!你可以提要求吗?休假,涨工资!不答应就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