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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0年4月进入该企业,到今年已整整连续10年,最近两年的合同是2008年6月30日到2010年6月30日的,前天单位通知我补再续签,我想问1、这是不是合法。2、我在劳动服务所查询我和这个单位签订合同是在2002年,但是我实际在这企业工作已满10年了,如果未满10年要赔偿怎么赔,满10年又该怎么赔,3、我有什么办法证明我在该企业工作已满10年?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其实解除劳动合同。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看着中医能治好糖尿病吗。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工资卡啊这个就是证明 1您有权要求单位和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十四条(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可要求公司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 工资单 工作证 同事 等 干的时间长了就多赔点,如果你能提供2000年的劳动合同,工资条或是有同事证明等这样的证据就可以证明你是已经工作10年了。如果是8年那么应该给你8个月的工资补偿,10年给你10个月的补偿。 你原来的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鉴证了吗?经鉴证劳动鉴证部门有存档的。你的工资是怎么发放的,如果是银行卡也可以证明。还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对你单位的工资台账做证据保全,就可查明你在该单位劳动的期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你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你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和你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中没有声明将降低你的待遇,现在还无相关的法律支持你要求企业赔偿的依据。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