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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陪酒女坠楼难认定工伤隐性行业无劳动合同

时间:2012-02-24 22:51来源:金樽明月 作者:604tingting 点击:
酒店陪酒女坠楼难认定工伤隐性行业无劳动合同 2011-02-03 核心提示:7月21日凌晨,广东江门市一名旅店陪酒女喝醉后坠楼,至今昏迷。家眷希望旅店人道援助10万元造句。伤者家眷认为构成工伤,已向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 江门首例隐性行业从业人员坠楼事件昨日开庭
酒店陪酒女坠楼难认定工伤隐性行业无劳动合同

2011-02-03

核心提示:7月21日凌晨,广东江门市一名旅店陪酒女喝醉后坠楼,至今昏迷。家眷希望旅店人道援助10万元造句。伤者家眷认为构成工伤,已向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

江门首例隐性行业从业人员坠楼事件昨日开庭仲裁

大洋网-广州日报8月20日报道7月21日凌晨,江门市区某旅店内,一名28岁陪酒女由于醉酒不幸坠楼,导致脑部受重伤,颈椎、胸椎、左小腿多处骨折,该女子至今昏迷不醒。

该女子与旅店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成为判定是否工伤的前提。伤者家眷日前向江门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伤者与事发旅店"存在劳动关系"。

经过一整天的庭审后,仲裁庭称,具体结果将择日做出裁决。

关注

旅店的陪酒女郎,这些隐性行业的从业人员,由于行业潜规则,她们不可能与工作场所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可能从工作场所领取工资,获得证明其劳动关系的工资单…她们一旦在工作中出了事故,谁又能保障她们的权利?

焦点对于决: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昨日,江门市蓬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开庭审理江门某大旅店陪酒女坠楼劳动争议。由于事件当事人伍双(化名)摔伤躺在江门五邑中医院昏迷不醒,由其母亲易女士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席仲裁。

双方在"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一问题上展开激烈争辩。

申请人伍双委托代理人认为,伍双经人介绍并进入该旅店工作,尽管上班时间只有几个钟头,但从相关证物和证人证词来看,其与旅店的劳动关系已成立。

旅店认为,伍双家眷提供的相关证物和证据并不能证明其与旅店存在劳动关系,她只是员工带进旅店的"朋友"。

旅店婉拒人道赔偿

事发后,伍双母亲易女士等亲人从老家赶到江门。易女士说,他们曾希望旅店人道援助10万元,但旅店拒绝了。旅店方表示,旅店组织员工和其他人客捐了2.5万元作为初期治疗费用,已尽了力。

PK

关键词:入职登记表

江门市人的劳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即使没签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卡、工资单、工作服等,都可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证据充分也可认定为究竟劳动关系。

7月20日晚7时多达到旅店,21日凌晨伍双就坠楼受伤,其间只有5个多钟头:押金来不及交,工号、工作服没有发,工资单也不存在,留给申请人证明的只有入职登记表和相关证人的证词和一个共用的工柜。

作为昨日庭审独一出庭作证的李清江(化名),他称,伍双是经他介绍给旅店相关部门负责人小胡,再经小胡介绍给旅店相关负责人,李曾接到伍双电话,说在入职登记表上要填写"介绍人",不知道怎么填,于是判定她曾填写入职表。

但旅店方认为,旅店并没有找到伍双的入职登记表,证人对于伍双是否入职、是否上班等都不清楚,申请人如果要证明填写了入职登记表,可以自己举证。事实上解除劳动合同

PK

关键词:工柜、工资

在庭审中,伍双母亲提出,工柜可证明其是旅店员工,由于根据旅店员工的笔录证明,工柜只有员工才能存放物品,而"126"号工柜正是伍双与旅店的另一姑且工(旅店语)刘北华(化名)共用的工柜。

针对于伍双家人提出伍双曾使用过旅店的员工专用工柜,依此可以确定其与旅店的劳动关系。旅店方提出,刘北华也只是旅店编外人员,工柜里存放了刘北华与朋友的物品,至于伍双的物品为什么在内,只有刘与伍两人清楚,不能说存放了物品在工柜就可确认其为员工。

另外,伍双也没有在旅店领取过工资,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伍双家眷认为,陪酒蜜斯是个"隐性行业",不存在从旅店领取工资的究竟,虽然双方没有工资关系,但不能否定其劳动关系。

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律师:找到"证据链条"

陪酒女郎是隐性、灰色行业,陪酒女郎没有长期固定的工作场所,也不和工作场所签订劳动合同,收益靠小费,没有工作场所通过账户开出的工资。如何才能证明其与旅店存在劳动关系呢?

威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进步前辈认为,目前像陪酒女郎等隐性行业的从业人员,只要找到能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链条",确认劳动关系并不难。像伍双事件,证据链条是存在的,包括介绍人介绍伍双到旅店上班、相关经理把伍双介绍给文娱部相关人士,再由她向旅店负责招聘的人员推荐上班,这就是"证据链条",伍双曾在322房陪过酒,应该存在相关录像等,这些都可以证实双方的劳动关系。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作者:陈杰)

历史上的今天:

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整理编辑)201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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