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解除劳动合同 >

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否认为劳动关系继续存续

时间:2012-03-03 09:02来源:独孤杰 作者:暗香疏影 点击:
国企改制(公主岭市燃气管理处)2008年末宣布领钱,按2006年买断500年撵回家,不还工资,不交医保,不交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只交至2006还是按个体最低。纯粹非法操作。至今未领钱,也未收到(单位未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此期间一直寻求权利救济,怎奈和谐社
国企改制(公主岭市燃气管理处)2008年末宣布领钱,按2006年买断500年撵回家,不还工资,不交医保,不交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只交至2006还是按个体最低。纯粹非法操作。至今未领钱,也未收到(单位未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此期间一直寻求权利救济,怎奈和谐社会无人过问。现起诉要求法院认定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单位给付拖欠工资,继续履行缴纳社保义务至今,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法院能否支持?

现在中国企业直接把人撵回家,还用什么合同?不知道自从给了企业一把手xiagang的权利以后,他们的胆子就变大了吗!随便捻人是执行政策。被撵走的都是"懒汉"!"懒汉"哪有什么合同?法律是保护他们认为有用的人预备的,比方你要是侵害了这些有用的人还的话,你就触犯了法律!那些"刁民"和"懒汉"就得该死!所以现在拆你们的房子,让你们还买不起房子,让你们无家可归,等死!。

先让你去仲裁,结果是当然可以预知的。然后,其实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你想去法院,发现,目前这种案件,法院不受理。上访,认真受理,责成有关部门落实。没了下文。再上访,再发文落实。这时,你的合法上访权利已经结束了,旁边会有人提醒你了,再上访就违法了,会被拘留。结束。该干嘛干嘛去吧,弄那些没用。没人管那些事的。

早点自谋生路吧!

耗不起那个神!

各地劳动局都有劳动仲裁委员会,他们的仲裁同样具有法律效率。你收到没收到只是一个方面,劳动法里面有详细规定。

如果单纯的按你说的,没有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可以视为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们在改制以前,你必须是从未与单位签订过有关改制方面的意向书。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应该要先通过劳动仲裁进行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可以诉至法院,提出你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