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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

时间:2012-03-04 05:40来源:村夫遥星 作者:厚德如水 点击:
事情是这样的,1建筑公司由于诸多缘由,开始的时候没有为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现在有劳动者申请仲裁了。尽管有公司没有签合同,然而一直都准时发放工资等规定发放的费用。 我想问的就是,倘若公司和劳动者协商好,劳动者赞成再也不补缴社保并签1保
事情是这样的,1建筑公司由于诸多缘由,开始的时候没有为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现在有劳动者申请仲裁了。尽管有公司没有签合同,然而一直都准时发放工资等规定发放的费用。

我想问的就是,倘若公司和劳动者协商好,劳动者赞成再也不补缴社保并签1保证书或协定,该协定有没有效率,一旦劳动者反口该协议书能否抗衡。

第二个问,由于没有签合同,劳动者和公司的工作时间已有十年,公司需要赔偿吗?怎样赔?

问题补充:

第三问,倘若公司帮劳动者补缴了应当补缴的社保费,然而劳动者个人不愿意补缴他自己应当付的社保费,应当怎样处理?倘若劳动者请求在工资里面扣,公司可不可以直接扣了部份工资抵交劳动者个人应付的部份?

问题补充:

如今员工由于户籍问题说想要拿钱了回自己的处所自己办理社保,并许诺倘若未能办理将把钱返还公司让公司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我司在斟酌,倘若员工拿了钱不办理,或员工拿了钱再投诉,我司将承当甚么责任?需要赔偿甚么?而员工的承诺书能否起效?急~!

有没有一些法子可以保障公司的损失?

第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12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务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就是说明,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务必实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无权抛却。因而,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与保险等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费。

第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一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消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七条本法实施前已经依法订立且在本法实施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实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实施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实施前已经树立劳动瓜葛,还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自本法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实施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实施后消除或终止,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计算;本法实施前依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依照当时有关规定履行。

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8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第三:

社保可以协商解决,倘若劳动者不愿意补缴可以从欠发的工资里面扣个人应付的部份。但劳动者拿钱了回自己的处所自己办理不可以。

保证书或协定无效。是违法流动。

要赔偿的。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实施细则

可以扣除的。公司有权的。法定义务。

发问人的追问:

倘若员工在保证书上写自愿抛却社会保险,都没有效率吗?倘若不愿意缴纳个人社会保险的那部份,能否视为员工自动抛却社会保险?

回答人的补充:

没有效率。

是的。这是你的权力。但不是法律允许的,公司违法。

发问人的追问:

那公司是无论如何都务必缴纳社会保险了吧?倘若员工自己不愿意缴纳自己的部份,怎样处理?

我应当怎样理解你这句话"这是你的权力。但不是法律允许的,听听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公司违法。"请详细一点说明一下。

回答人的补充:

公司务必缴纳社会保险。

倘若员工自己不愿意缴纳,员工自己承当自己的责任。

同时公司也可能遭到处分。

发问人的追问:

倘若员工请求一定要拿了公司需要缴纳的那部份社保而请求公司没必要为其缴纳社保呢,倘若公司把钱给了他,对公司有何损失?

由于员工自己不愿意缴纳,莫非公司还存在责任?不是应当员工自己承当责任?公司可能遭到甚么处分?

回答人的补充:

社会保险法

发布时间:2010-十-

"千呼万唤始出来",十月28日下昼,社会保险法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后表决通过,此时,距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已经近三年。而自1994年列入立法计划算起,已经有16年之久。

社会保险法内容触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多项社会保障,和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使得这部法律自提上议事日程之日起就备受关注。

毕竟有了它,"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梦想才可能得以实现。

明确国家树立5种社保轨制

社会保险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家树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迈、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与社会取得物资匡助的权力。

同时明确,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笼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保险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考虑到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险正处于试点阶段的实际情况,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树立与完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轨制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轨制。

缴费不足十五年也可以转移接续

依照现行做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十五年,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十五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瓜葛。

据此,基本养老保险务必连续缴费,而且还要缴满十五年,否则就只能领取一次性待遇,把个人缴纳的八%还给个人。对那些因为种种原因中止缴费的公家,很难期望老了之后能够得到保障,这无疑偏离了国家树立养老保险的初衷。

为此,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依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有关部门应树立异地就诊结算制

医疗保险瓜葛的转移接续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譬如异地就诊难的问题给退休后在异地栖身的职工带来不少不便,民众迫切但愿尽快解决。

异地就诊难的一个首要缘由是异地就诊报销医疗费难,影响了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鼎力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区域兼顾,并树立异地协作机制,以便于确需异地就诊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

为此,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应该树立异地就诊医疗费用结算轨制,利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增添社保基金先行支付规定

社会保险法规定,应该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模。在法律草案公然征求意见时,有公家反应,倘若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只能由自己承当,不尽合理。

为此,社会保险法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该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没法肯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同时,社会保险法还规定,因为第三人的缘由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没法肯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单位应按月公示缴纳社保费情况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关系到每位劳动者的利益,务必在法律中规定相应的强制措施,确保有关单位按时足额交纳保费,实行法定义务。

为此,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该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诉本人。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会保险法还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抉择,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请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定。

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身份证号成为社会保障号码

"国家树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与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该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该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诞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依据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便就业人员,应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强化人大对于社保基金的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积累结存数额较大,又对比扩散,为了确保百姓"保命钱"的安全,社会保险法加强了对于社保基金的监管,强化了人大对于社保基金的监督。

在"社会保险监督"一章中,明文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与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挪用社保基金案频发,为社保基金的监管敲响了警钟。对此,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修、改建办公场所与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处。

为加强社会监督,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与个人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个人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该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按期告诉用人单位与个人。

另外,社会保险法还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对于用人单位与个人遵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与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与投资运营情况实行监督。兼顾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与投资运营情况,对于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实行社会监督。

发问人的追问:

有没有一些法子可以保障公司的损失?

如今员工由于户籍问题说想要拿钱了回自己的处所自己办理社保,并许诺倘若未能办理将把钱返还公司让公司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我司在斟酌,倘若员工拿了钱不办理,或员工拿了钱再投诉,我司将承当甚么责任?需要赔偿甚么?而员工的承诺书能否起效?急~!

回答人的补充:

你是员工,仍是公司方?不用太细致的。将工伤办了,否则有影响。其他有员工许诺可以了。

协定是违抗劳动法的,应属无效.由于未签合同用工是违法的,你再怎样准时发放工资也没用.

按法赔偿的话很严重:补签合同,补交社保,未签合同前工资按双倍工资支付.

所以仍是暗里解决核算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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