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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1年后,公司提出续签合同,签订合同时也未说明工资待遇之类的,只是要求先签合同再继续谈待遇问题,由于我暂时还不想离开这家工作单位,所以向询问一下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作期限问题有效吗?
我中间有1年以上的合同空白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按理说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未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从合同到期满一年的第二天起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键是你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不是劳动合同开始日期)要现在的,如果你签成了上份合同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的,那么就要不到双倍工资。 有效的 但是你要要求谈待遇问题,不然就是默认以前的待遇问题,如果到时候他跟你谈了还好,没谈的话,你也没办法 ,因为你签了就是默认以前合同的待遇 工资待遇问题属于劳动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没有约定工资待遇的,适用同工同酬的原则。 续签合同时,在维持原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不续签的,单位无需支付终止合同补偿金。否则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您的情况,建议要求单位明确待遇标准。 有效 你好,建议和公司友好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