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谢谢了,不太懂劳动法,烦请看看
在这家单位,工作快3年,中途因生病休息了有小两月。(因是需要修养的病,就没有在医院开证明)可是回到单位后,被告知工资标准降低,按新员工对待。由于很突然,没有办法,只能边工作边解决问题。http://www.hnfzb.gov.cn。已经在单位内部申诉,未果,并产生一些列问题,准备用法律来维护正当权益。
但有几个问题,
1 中途被骗,签了一个停薪留职协议,不知是否会影响到原先3年合同的有效性
2 如果这个主张成力的话,我可以得到什么?(让单位书面道歉是否合适?)
3 单位并没有提前通知,突然解除合同,我要是去劳动仲裁的话,要准备什么材料?
4 如果现在去补开医院证明,表明这个病和工作有关的话,单位这么做,是否违法? 生病了休假,本来就是停薪留职,这个不存在什么被骗的问题,你又不是工伤休假,停薪留职,劳动合同并不中断,你那三年的合同仍继续履行。 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突然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准备材料的话,证明你在那边工作的就行,比如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考勤表,工资表等材料。 现在你开证明,即使证明与工作有关,也不能证明单位违法,因为你当时不开证明,单位对你的情况不知情,你现在开个证明,要证明以前的事,这个太荒唐了吧。即使是对犯罪,法律都不溯及既往,何况是这种,况且单位的做法也没有不当之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