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解除劳动合同 >

我是一名保安人员在一个厂里工作了十二年,现在期满合同解除,但08

时间:2012-03-19 17:35来源:解其味 作者:提线木偶 点击:
我是一名保安人员在一个厂里工作了十二年,现在期满合同解除,但08年又有新的劳动法颁布,所以经济赔偿的年数应该算十二年还是四年?急,望速回!!! 查一下08年的劳动法呀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
我是一名保安人员在一个厂里工作了十二年,现在期满合同解除,但08年又有新的劳动法颁布,所以经济赔偿的年数应该算十二年还是四年?急,望速回!!!
查一下08年的劳动法呀
劳动合同法规定: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应该按4年计算。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到你们当地的劳动仲裁询问一下就清楚了
根据你的描述,我可以理解为:你与单位签署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合同到期了。 《劳动合同法》第46条,只有在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或降低劳动合同条件情况下,你才能获得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但你并无该项描述。
现在要弄清楚,劳动合同是你自己不再续签,还是公司不给你续签。如果能够享受补偿的,就应该可以享受12年的补偿!1995年1月1日执行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 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到2012年上半年合同到期日止,满4年不满4.5年,应当支付你4.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想知道外商投资企业验资。2008.1.1之前的工龄因2008.1.1前没有法律规定而不计算经济补偿金。
你工作了12年,根据《劳动合同法》14条,只要你同意或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单位就要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是你个人提出走,而是单位解除的话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97条,赔偿应分段计算:2008年后的赔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2008年前的按原有的法律规定赔偿,这个原有的全国性法规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因此你可以拿的赔偿具体有下面几个: 1. 2007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按每满1年1个月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 2. 2008年后到现在,你实际工作了4年零3个月,酒店应支付你9个月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7条、87条)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