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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卷一,我们大家知道卷一包括法理、法制史、宪法、经济法、三国法、法律职业道德几门课程,卷一的特点,所考的比较多,理论性比较强,复习的时候应以教材为主,兼顾大纲。具体而言,法理,2004年法理学考察的分值为20分,历年司法考试所占的分值比较稳定,但是考生比较注意,今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一系列疑难案件,比如四川泸州二奶案,山西省黄碟案都需要法理的知识补充。因而本部分的分一定要有加强的趋势。 关于考点的变化,我想谈三点,法理的变化首先体现在《立法法》与当代中国立法发展这一章的增加。第二点是执法的基本原则,中间增加公平、合理原则,这个原则是适应行政法理论发展的需要,而在法理部分相应调整。在考试的时候,可能会在行政法部分涉及。第三点变化,就是增加了依法行政与政治文明,这是配合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本方针和精神而加的内容,重在理解。其它也有一些小的变化,比如法的价值部分增加“利益”,“法律的公布”报刊中由《人民日报》扩展到“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第三法与社会,也增加了法与社会的一般概论。 关于法理的思路把握及复习策略我提四点意见,第一法理学出题仍然围绕着法的本体、法的演进、法的运行、法与社会四个方面出题。第二命题基本特点在于,不但直接考核教材中关于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阐述,而着重考察关于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应用。第三注重知识点之间的横向联合和前后呼应。第四可能会有一两道较难超过大纲的题,重点考察西方理论学派代表性的观点。 关于法制史,2004年法制史考了12分,今年法制史大纲变化主要有三点,第一点是六赃,特别是“事后受财”。第二点是英国封建法系的形成,重点在形成过程中标志性事件。第三德国民法典的制定,重点在于与法国民法典的比较。“五刑”、“名例律、八议、五服制罪”虽然新增,实则是对原考点的细化,考生只需稍加注意。 法制史复习的思路把握及复习策略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总的来说法制史的复习以记忆为主,凡是教材中出现“第一最早”、“最完备”等字眼的一般说都是考试的重点。第二中国部分以唐宋法制和清末修律,外国部分以英美法和欧陆法典为中心。第三注重制度的发展变化。 于宪法的复习思路和应对策略,一,掌握宪法的两大块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注意他们与总则中相关规定的联系。二,宪法的司法化是近年来一个趋势,因此必须注意宪法中基本权利在实际案例中运用和理解。三,掌握《选举法》条文变化以及历史修宪的变化。四,反分裂国家法于去年刚通过,具有历史的纪念意义,很可能会涉及。 经济法,经济法04年考察38分,大纲的主要变化有以下四点,一,拍卖法,拍卖人由公安机关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规定,反映国家对拍卖行业管理的放松和商业自由的精神。第二点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商业管理法04年做了修改和颁布,必须掌握新的变化,尤其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分工是焦点。三证券投资基金法04年正式实施,违反它的法律责任部分全面了解,基金财产,民事赔偿优先原则等等。 第四点劳动法内容的修改。关于它的调整范围和使用对象,以及集体合同的内容,关于安全卫生法和对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等都是新的变化内容,也是将来会是考试考察的重点。 关于经济法的思路把握和应对策略有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在通阅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证券法复习。第二在放下小法的繁杂内容,把握重点,例如拍卖法,个人所得税法,以及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一些重点内容。 关于经济法以及随后谈到的商法和民法部分,详细的变化一会儿由张博士来进行解释。 三国法,04年三国法共考察50分,分值比例基本维持平衡。关于国际公法04年考察了12分,基本上全部是出的教材,没有法条的考察。 国际私法的特别是第一考点分散,考察的知识点特别细。第二,考察的主体内容是国家的基本权利,引渡和庇护外交特权和豁免。05年重点国际刑事法院应该掌握性质、管辖的范围、中国加入的情况、管辖权行使等方面的内容。国际司法04年14分,它的变化有下列三点,第一点,考点集中,重点和难点没有太大变化,重点主要集中在涉外民商法的适用,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抚养法》法律适用的规定。第二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如冲突规范、反致、公共秩序保留,须掌握教材。 第二点商事关系中的票据法律关系,随着04年《票据法》的修改,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也是考生必须掌握的重点。第三国际司法删除法律行为和代理时效的内容,这部分可以不看。 国际经济法2004年分值为22分,考察的重点是贸易术语,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贸易运输合同等等。修改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第一,国际保理制度,这是一种新增的国际支付方式,必须掌握的内容。第二,贸易救济措施。第三,世贸相关制度。第四,大纲修改了宣告合同无效的方法和买方宣告合同丧失,使权利丧失的情形。 关于三国法复习的思路和应对的策略,建议如下:一,对于三国法内部知识点需要有一条或几条线索来作为一个整体去把握,有的知识点比如国际法中海洋水域的划分,国际私法中反致的种类等等。 第二点应当在复习原来大纲所体现的内容的基础上,应当把握新增加的知识点。第三点,复习应以教材为主,因为三国部分主要是考察的是知识点,法条很少 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道德变化不是太大,主要有些变化体现在检察官职业责任的变化,所以考生在复习的时候,法律职业道德部分主要看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卷主要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以及行政诉讼法。刑法应该是司法考试中的大户,每年所考的分值比较大,去年考了85分。刑法的修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点就是关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部分,以及共同犯罪的特殊形态。第二分则的修改主要依据04年8月份到05年2月份以来颁布的宪法修整案5和几个司法解释。考察的重点应该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盗窃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统上所考察的侵犯人身犯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公共安全罪出题将会减少。 关于刑法的复习建议有以下几点:总则部分,像犯罪的形态、预备、既遂、未遂、终止,共同犯罪成立的要件,这是每年参考的一些重要内容 第二分则部分,分则是所涉及的罪名较多,所以在考试中应当抓住重点,大胆的放弃一些次重点,要把握当今社会的发展方向,经济犯罪俱增,相关司法解释也相继出台,所以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方面犯罪增多,也将成为司法考试所考察的重点。 具体复习到策略,总则仍然是考察的重点,分则掌握一些主要的罪名。刑法中有将近四百个罪名,但考察每年只有几十个,大概有不到八十个罪名,应该掌握到刑法的主要的内容。 关于刑事诉讼法部分,刑事诉讼法应该是说每年考察的分值也是比较大,去年考了62分,今年的大纲变化应该说还是比较大,第一点就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这一块作为独立一章增加了,这将会成为2005年司法考试一个重点。第二点关于涉外诉讼程序与司法制度也将成为重点。 关于刑事诉讼法复习,应该重点把握辩护制度、侦查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等四章节是考察的重点。刑事诉讼法由于是程序法,考察内容多体现在法条上,所以应该以法条为主、教材为辅。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04年考察40分,大纲的变化不是太大,但是有一些俗语上的调整,相比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比如说依法行政原则改为合法行政,将行政合理原则改为合理行政等等。 在复习中应当重点掌握传统的几个小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这四部法律是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考察的重点。 另外一个特点关于行政法最近两年论述题一直结合法理和宪法,以及行政法来进行考察,所以应当从综合性角度来去理解行政法的有关的重点内容。 第三卷它包括了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 关于05年司法考试命题总的趋势我谈一下几点意见,第一考察的范围将会更加宽广,从新的大纲增加的知识点可以看出,考察更注重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因而05年司法考试将要考察所涵盖的一些考点将会更多,对考生综合把握的能力要求越来越强。 第二,诉讼法的比例有可能继续加大,这与我国司法实践中在逐步重视程序有着直接的关系。我们已经看到05年刑诉考察知识点增加两章,民诉也有变化,这说明对程序的考察力度在一定意义上要进一步加大。在过去的两年,03、04年的司法考试中可以看出,命题人在命题上是照顾了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有一个数据显示,04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生的通过率占全国总人数通过率的17.1%,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11.22%。所以与诉讼法的考察比例的增加有着很大的联系。 程序法考察的重点刚才谈到应该是法条,以及司法解释。确切的讲,关于三大程序法,民法、民诉,行政诉讼三大程序法,确切说考察它的司法解释,所以在复习中一定要重点把握最高人民法院所颁布的相关的司法解释的内容。 第三新增知识点紧跟着现行法律的变化,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的新增知识点都是随着当年新的法律、法规,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而出现,这些新增的知识点反映了当年的社会生活中的热点与焦点问题,每年的司法考试所考察的内容,往往体现出就是考察社会生活中一些热点和焦点。所以大家通过去阅读报纸、浏览网站,对社会中所出现的一些焦点和热点要作为重点去把握。 第四点,司法考试越来越注重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的结合,从卷四可以看出近两年的试题论述题的出现,实际上在考察学生应用法条,应用法条背后所蕴含的法理去解决社会中所出现的法律问题的这种能力,所以考生应该从理论和实务两个角度去学习、训练,而不能死记硬背一些法条。 主持人:李校长,在您总结了2005年有可能变化的趋势之后,针对广大考生的要求,想请您建议一下,如果在准备05年司法考试的时候,他们的复习思路和方法? 李树建:复习从科目上讲,我简单的提一下建议,有些部门法理论性比较强,就需要看一下教材,掌握一下理论就可以了。比如法理就是这样一个特点,复习法理没有相应法条,只需要将法理学的教材看一下,就能够把握这个部门法的内容。 第二种,有的是它没有理论性,也没有法条,只需要将教材中的知识点重点内容把握就能过关。比如说法制史就具备这样一个特点,它没有理论性,也没有法条,只需要掌握重点知识即可。 第三种,法条考察内容应该占主要的,所以大家应当重点掌握法条。比如说三大程序法,主要的考的就是法条,所以学生在复习的时候应当去掌握法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第四种,是理论与法条并重的部门法。比如民法、刑法,这两个学科既有很多的法条,同时考察越来越注重法条它的所蕴含一些法理。所以准备民法、刑法这两大部门法的时候一定注重理论和法条并重运用。 我想从另外三个方面也谈一下,有一种说法,每年的司法考试“重者恒重、轻者恒轻”,05年司法考试是否有变化呢?第一种我认为重点内容仍然是将来司法考试考察的重点,我们看以往的律考也好,司法考试,不管从部门法民法、刑法、民诉、刑诉,应该是考察的大户,同时刑法中一些重点内容,仍然是将来考察的重点,也就是说“恒重”的主题曲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第二者“轻者恒轻”的角度将会有所改变,尽管司法考试考的内容很多,我们一再强调,学生应该大胆放掉一些次要的东西。但是从最近两年考察出现一些变化,过去我们认为不会出题的一些知识点,也出现了考察的内容,这说明司法考试越来越注重细节,考察的知识点越来越精确,所以在把握重点同时,一些看似不是重点的内容,也不能去忽略,也应该去兼顾一下。 第三,在全面把握基础上,应该对一些非重点内容进行大胆的放弃,从司法考试教材来看,有三本书、三百万字,法规汇编涉及到一百多个法规,一万多法条,在短时间内看这么多书,记这么多法条,在两天的时间内,要做三百多道题,所以它的难度是非常大的,这时候就应该有一个复习以及应试的技巧。 比如对一些小的科目,对一些难度较大的你看了很多遍仍然不能把握的一些内容,它又不是什么重点,这时候就可以大胆的去放弃,这也是业内人士普遍所认可的“放弃”学说,就是抓住重点、放弃不必要的内容,把自己的主要的时间和精力去攻破当年司法考试重点考察的内容,这样你才有把握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 关于民法和商法这一块,重点是比较突出的,同学们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把民商法把握起来,我觉得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有的放矢,把一些重点的章节首先把握住,把理论的框架先搭起来,尤其对一些非法律专业的一些同学来说,这一点更是必须做到的一点。 如果网友你手边有2005年司法考试大纲,我可以把一些重点的章节给你指点一下。 首先就民法来说,第2章自然人,第3章法人,第10章共有,第12章担保物权,第16章债的保全和担保,第19章合同的订立,第21章合同变更和解除,22章合同的责任,23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27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29章著作权,34章法定继承,这是民法中绝对重要章节,其中每个知识点都要掌握。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次重点章节,它们分别是第一章民法概述,第四章物与有价证券中物这一部分,仅仅是物这一部分。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民事行为类型,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以及几种重要的意思瑕疵规则,比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规则等等在案例题多选题中几乎是每年必考,而且所占分值比较多。 然后是代理,代理这一章同学们重点掌握就是复代理制度和狭义无权代理,还有表见代理,这也是案例题经常涉及到的点,但并不是说代理这一章所有内容都重要,我刚才点这几点同学们掌握就可以。 第七章重点看诉讼时效,这里面小范围重点就是各种期限,不同长度的诉讼时效,那些数字掌握一下,然后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掌握这些就可以了。关于期限不必看了。 在物权法中,学会最新盗窃罪司法解释。用以物权一张属于次重点,也就是第11章,在债权法中次重点章节第14章,还有债的履行。第17章债的移转和消灭。次重点还有第20章,双务合同抗辩权。24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25章提供劳务的合同。这些都属于次重点,合同法中的次重点。 知识产权法中,刚才说过了著作权法属于一级重点,它属于最重要一点,占的分值最多,商标法和专利法这属于次重点。婚姻家庭法为次重点,遗嘱继承,遗赠是次重点。 尤其是人身权益,同学们把重点放在最高院的两个司法解释上,一个是2001年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再一个就是2004年的人身侵权的司法解释,这两个司法解释比较重要,内容很多、规则很细,都是最新的,由于我们现在司法考试是合并了法官考试和检察官考试,因此大家对司法解释学习一定要重视起来。第38章侵权行为,重点放在特殊侵权行为的种类上,放在这上面就可以了,这是次重点。这是民法部分。 商法部分,如果说是一级重点法是哪个法的话,只有一个——《公司法》,只有这一个重点。次重点是《合伙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没有提到外商投资企业,这些法律都是属于三级重点。 需要强调民法中法人这一章和商法这一章这两个规则一致,对于法人这章学习一定强化理论学习,一定掌握住法人核心就是有限责任,一定知道和了解透法人他是一个人,法只是一个定理,这一点很重要。我们对待一个企业法人要对待一个自然人一样,把它当成独立主体,因此他的有限责任制度一定从理论上了解并熟练掌握,这样你才能学好公司法。 商法里面票据法是次重点,但是它一旦考了案例型题目却非常专业,可以说技术性要求最高的就是票据法,同学们一定要搞懂,当然有好的票据法老师把流程讲透再好不过了,这点非常重要。票据法教材,包括司法部指定教材都只是一些片断,你自己学并不能掌握起来,并不能掌握票据法是怎样,因此找一个好的老师这是很重要。 主持人:《物权法》在今年考试大纲中没有明确提到,会不会进入考试范围? 张海峡:新的民法典已经被搁置,物权法作为部门法,应当现行出台。但是根据立法专家的信息,物权法通过是有可能在2006年的下半年,今年同学们不必担心,当然今年也是一个很好机会,物权法内容非常多,今年能够通过可以减轻很多负担,但是今年不必担心了。 主持人:现在我注意到发贴当中有很多网友可能是第一次接触司法考试,或者属于非法律专业,他们对司法考试题型结构,以及它的考试、报名时间还不是非常清楚,我想这个问题想请李校长给大家介绍一下。 李树建:关于司法考试的题型结构,应该说今年的司法考试大纲于本月的18号已经出台,也做了一个具体规定,仍然是四个卷面600分制,前三卷是客观试题,每卷100道题,分为三个题型,单选50道题、每题一分;多选和不定选50道题,每题是两分。所以前三卷每卷是150分。第四卷是主观题型,它包括刚才所谈的简析题和分析题,以及司法文书和论述题。司法考试的难度,应该是说每年稳中有增加,但是变化不会太大,司法考试的时间以及报名时间,每年是以当年司法考试的公告为准,05年的司法考试公告因为尚未出台,所以不能说最后已经确定,但是从我们所获得有关部门人士的信息,应该有一个基本上的确定:05年司法考试的报名时间,它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网上报名,在6月份;现场报名是7月份,一般是在7月1号到31号,到现场确认。报名时,考生可以在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所指定的报名地点去办理相关的手续。 关于卷四,应该是说历年来是考生认为较难、得分率较低的一个卷面。在02、03年两年司法考试中,我得到有一些数据,考生平均分数在42-45,也就是说远远低于及格分60分分数线。04年实行了150分是90分及格,04年学生的分数应该平均比前两年要高,这是不是说明04年题容易学生的水平高了呢? 实际上不是这样,据我所了解,第四卷的难度在不断的加大,尤其刚才我谈到的它的综合性以及理论性越来越强,所以难度在加大,04年应该说是例外,在阅卷过程中,可能国家司法考试组织的部门对考生在第一卷分数普遍低,最后考虑到总分情况,第四卷阅卷上有些放宽。第四卷因为难度大,学生应该作为重点把握,应该平时去训练自己的思维能力,注重法律素养的培养,注重对一些实际案件的分析、解决的能力,以及训练自己用法言法语表达的能力……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卷四拿高分,从而提升你的总分,通过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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