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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煤矿

时间:2011-11-29 11:48来源:解放军生活杂志 作者:花好月圆夜 点击:
关于印发《遵义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信息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 【颁布时间】 2011-05-04 【生效时间】 2011-11-28 【时效性】 遵府办发〔2011〕92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
关于印发《遵义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信息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

【颁布时间】 2011-05-04

【生效时间】 2011-11-28

【时效性】

 

  遵府办发〔2011〕92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信息处理规定》(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转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辖区内煤矿企业)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遵义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有效预防和避免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指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看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并对甲烷浓度超限等异常信息实现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离婚后的抚养费。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具有数据传输、接收、显示、报警、储存功能的网络监控终端的总称。

  第三条 对涉及煤矿开拓、掘进、采煤、顶板管理、运输、排水、提升、供电、通信、洗煤、外运等生产环节的监控系统建设、验收、运行和检验参照本办法执行。全市煤矿企业监控系统的建设必须报市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是指市、县两级安监局依法对全市煤矿和相关服务机构(单位)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与服务方面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诈骗罪 犯罪构成。并对在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市、县两级安监局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实施监督管理,并对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市煤矿安全监控中心隶属于市安监局,配置监控技术人员、监管执法人员和监控值守人员。县(区、市)煤矿安全监控中心隶属于县(区、市)安监局,配置监控技术人员、监管执法人员和监控值守人员。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控中心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和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将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管理到位作为煤矿能否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之一。

  (二)负责实时监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对出现异常信息煤矿下达监管指令。

  (三)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每日异常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告。

  (四)负责煤矿安全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和相关服务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指导工作。

  (五)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及校验机构、安装维护单位等服务单位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考评。

  (六)组织开展辖区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督检查工作。

  (七)调研、起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八)推进煤矿安全监控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本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煤矿企业的安全监控机构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信息的上报和处理。

  (二)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告。

  (三)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生产运行状态的上报。

  (四)负责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及网络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各类监控账卡、图表及牌板的绘制和更新工作,对安全监控系统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和保存。

  (六)负责煤矿安全监控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复训计划申报工作。

  (七)负责制定本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类规章制度。

  (八)负责煤矿安全监控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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