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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仔细回答,谢谢。 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 2、在客体方面,从《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规定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其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 3、就主观方面来说,受让人应当的善意的。所谓“善意”,主要指不知情,对比一下民事纠纷处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指行为人在为某种民事行为时不知存在某种足以影响该行为法律效力的因素的一种心理状态。 4、在客观方面,善意取得必须依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存在,这是善意取得的前提。对比一下婚姻。受让人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而受让人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支付合理对价”的法律行为。 善意取得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受让人须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即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不知让与人为非财产所有人或无转让权人。 (2)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款。犯罪构成要件。即受让人须通过交换而实际占有已取得的财产。 (3)转让的财产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