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真相、编造事实,罗某将无偿受李某委托的钱款1.6万元非法占有构成诈骗罪。 1、我不同意楼上的观点!盗窃罪是采取他人不能发现或者很难发现的手段窃取较大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2、而本案例中,很明显,罗某所采用的是无中生有、虚造事实,故意编造虚假情况。而楼上说的诈骗罪的情形只是第二种情况!区分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手段是什么!如果主要手段时欺骗,对于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zhapianzuidegouchengyaojian/2012/0113/371287.html。就应定诈骗罪,如果主要手段是窃取,则应认为是盗窃罪。 3、至于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的财务或者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换或交出的行为。所谓拒不退换或交出是指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务,被人发现后,表见代理的定义。经所有人、管理人要求其退还或者交出时,仍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经权利人要求,行为人退还或者交出所占有的财务,则不构成此罪! 相信以上已经够详细了! 我认为,本案是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应立案。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罗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