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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ATM盗窃罪

时间:2012-02-01 08:26来源:机器猫 作者:昆曲小明 点击:
甲到农行ATM机处取款,忘记将信用卡退出,乙去取钱时发现卡在机器中,且屏幕上正显示取款页面,乙于是分三次取走六千元钱。请问(1)乙的行为如何定性,并说明理由(2)甲回来取卡,正好发现乙取了钱往外走,甲上前阻止被乙打成重伤。请分析乙的行为定性并说
甲到农行ATM机处取款,忘记将信用卡退出,乙去取钱时发现卡在机器中,且屏幕上正显示取款页面,乙于是分三次取走六千元钱。请问(1)乙的行为如何定性,并说明理由(2)甲回来取卡,正好发现乙取了钱往外走,甲上前阻止被乙打成重伤。请分析乙的行为定性并说明理由 . 每一问都要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两问全部回答,最好在一千字左右,谢谢。
要求这么多字,悬赏分居然为0,也亏得有人理你!!!!!!!
1、信用卡盗窃, 2、盗窃未遂,正当防卫
是司法考试题吧。
1.盗窃。这里面有争议的无非是信用卡诈骗和盗窃。因为屏幕上正显示取款页面,取走6000元的行为并没有任何欺诈性质。 2.抢劫。属于转化型抢劫。
你好,我是湖北十堰的史鹏律师,我乐于为你解答。甲将信用卡遗忘在ATM机上,并且此时ATM机处于取款页面,不需输入密码即可取钱,相比看表见代理。乙将甲信用卡里的钱取出来,其行为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不同,不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故乙的行为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乙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信用卡上的钱是他人的,客观上通过积极的取款行为秘密窃取,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甲发现自己的信用卡遗忘了之后,回来取卡,发现乙将自己的钱取走,妄图抓住乙,乙将甲打成重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乙此时的罪名,已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故对乙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法律讲究细节,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给我的邮箱发电子邮件,我电子邮箱地址:shipeng@。来信必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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