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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发工资是直接打到银行卡里的,我昨天看了我的工资卡,多了多元,我知道肯定是财务他们弄错了,如果他们要我还,我可以不还吗?我不在乎这份工作,但不知道不还钱是不是违反法律,谢谢各位指点 当然是要还的。这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回。 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有损失而自己获得的一种利益。不当得利由于没有合法的根据,这种既成的事实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故这种因不当得利而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对比一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因不当得利事实发生而遭受损失的一方称为债权人,因不当得利事实而获取财产利益的一方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返还该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害;3受益和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受益没有合法根据。不当得利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偿还原物的价额为补充,如原物有孳息的,应一并返还。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是,有些情形虽然具备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因不合法的目的的给付;清偿未到期的债务等,却不属于不当得利。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如果这不是你应得的,那么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同意一楼。 这是不当得利,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其所取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受损失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其不当得到的利益。基于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这样的话你还认为自己没有违法吗? 不还肯定是触犯了法律,勿容质疑,你是不当得利,做好人嘛,要心安理得做,主动还给人家,你会受到别人赞赏的,可能也有物质上的赞赏,也可能是精神上的赞赏。好人一个。 赶紧还给财务,还落个人情,早晚得查出来,到时候你充其量编个谎话说没看卡了的钱,问题是别人也得信 什么事用良心来做吧 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你应该还的`不是公司发现后,你要被处分的!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