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甲佯装问路,从乙手中抢夺过手提包,后逃跑。当场被群众抓获,群众从甲身上搜出一把匕首。问甲构成什么罪?
A.盗窃 B抢夺 C抢劫 D诈骗
声明:本人法律专业,不需要四方面的COPY文件!
只想探讨本案应以什么罪认定,并详细说明的你的理由,当然,理由可以是司法解释(解释名称及与本案有关部分) to: vivian0 我的补充回答如下: 经过网上查询,发现对于“携带凶器”的方式,即在抢夺过程中,凶器是否需要显示或暗示,司法解释未作明确规定。学者的认为也有分歧,学者的观点仅供你参考。我也无法给你准确答案。 1、有学者认为:只要携带凶器抢夺,即可认定为抢劫,不需要显示凶器或者要求行为人向被害人暗示,或凶器为被害人自己发现等这些附加条件。也即题目中甲的行为,只要行为人携带了凶器,即使没有使用,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定抢劫,这是抢夺行为向抢劫行为的转化,即虽然在整个抢夺过程中甲未实施抢劫罪所规定的客观方面,但是因为法律、司法解释是这样规定的,所以遵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定抢劫罪。(请参考:) 2、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持有可能成为凶器的器具,但其主观上没有利用该器具胁迫他人的意图,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匕首等管制刀具,但在抢夺时藏而不露,被害人也未感知其存在的,则不应以抢劫罪论处。按此观点,甲不构成抢劫罪。(参见:) 个人认为,甲构成C抢劫罪. 理由是 甲从乙手中抢夺手提包,后逃跑,是抢夺行为,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对“携带凶器”专门予以了明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携凶器抢夺,不管使用没使用凶器都构成抢劫.故在甲身上搜出一把匕首,属于携带凶器抢夺,应定抢劫罪. 我觉得应该选B A盗窃,盗窃应是秘密窃取,甲是从乙手中“抢夺”,不符合。 C选择C可能考虑到从他身上搜出的匕首,但是他并没有使用,即没有使用暴力相威胁。 D选择D可能是因为他“佯装”问路,诈骗罪一般都是数额比较大的公私财物,本人认为手提包只能算是一般财物。 这是本人的一些见解。这一题比较典型,有机会希望与楼主进一步探讨! 我也认为是抢劫。因为刑法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直接定抢劫罪。刑法并没有规定携带凶器并使用的,才构成抢劫,只是单纯的规定携带即构罪。探讨下立法者的立法目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携带凶器抢夺,他的人身危险性明显比那些赤手空拳抢夺的人要高。而且,既然他携带了凶器,就不排除是为了犯罪而使用,社会危害性大。为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依抢劫罪定罪处罚时比较合理的 B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论处。 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所谓“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对于本案我认为不可草率的认定其一定构成或不构成抢劫罪。首先应考量疑犯的主观方面,因为刑法讲究的是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单就客观上来讲,他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但是本案例在评价疑犯的主观方面更为重要,要看他对携带匕首的心里状况。如果是为了在实施抢夺过程中给自己壮胆,以备不时之需的,则应定性为抢劫;如果对于携带匕首不知情或者没有考虑要在抢夺过程中使用的,则不应定抢劫,这也是遵循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操作的话得考验公安、检察人员了。 对于这道题目的话可能是考法条的可能行比较大,想得太多反而不好,单纯点选择抢劫罪吧。 这是我的一点看法 携带道具抢夺的定抢劫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