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人给他的一个仇人打电话,说要“取他的腿”,只要他汇款20万就能了事,否则三天内来要他的腿。那么打电话的人犯什么罪?
2、某人接到陌生电话,说这两天就有人要“取他的腿”,只要他汇款20万,打电话的人就能给帮忙了事,否则三天内“保证”就有人来要他的腿。那么这个打电话的陌生人犯什么罪?
个人认为,两种情形很相似,但是罪名应该不一样吧 请各位仔细分析一下 谢谢 1.敲诈勒索罪。 这个某人是噩耗发出者,他的仇人是出于恐惧的心理处分财产。对于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2.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这个某人既是噩耗发出者,又是发麻烦解决者,同时符合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无法确定接电话的人是基于对噩耗的恐惧还是基于对这个虚构的事实的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则构成两罪的想象竞合。 这两个罪名的行为都可能包括欺诈行为和恐吓行为,关键看被害人是依据什么心理处分财产,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就是诈骗罪,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的就是敲诈勒索罪。如果同时包含两个行为和两个心理处分财产,按照想象竞合犯,按照重罪处罚可能构成诈骗罪或者敲诈勒索罪。 本人意见:一是敲诈;二是诈骗。 第一个 勒索罪 第二个 敲诈罪!! 都是敲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