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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人是不是已经属于诈骗了?我该怎样才能把这个人

时间:2012-02-18 17:22来源:李不白 作者:丛飞诗文社 点击:
1、在1月中的时候,我把一个团交给一个大连的旅行社做,然后该旅行社的一个刘姓经理接了这个团。之后一直追着我把团款打过去。我也在其规定时间内把所有团款都打过去了(打进该刘姓经理账户内。后来通过别的旅行社知道这个经理在1月份的时候已经离职,这个刘
1、在1月中的时候,我把一个团交给一个大连的旅行社做,然后该旅行社的一个刘姓经理接了这个团。之后一直追着我把团款打过去。我也在其规定时间内把所有团款都打过去了(打进该刘姓经理账户内。后来通过别的旅行社知道这个经理在1月份的时候已经离职,这个刘姓经理在接我这个团队的时候也没有告诉我他离职的事情,一直打这个旅行社的名义和我签的合同和谈的团。 2、刘姓经理私自把我这个团队接下来以后,也没有按照协议上的规定去操作这个团队。导致客人意见很大,在束团的最后一天,由于没有买到回程的火车票(协议上签订由他负责买回程火车票),最后想尽办法,让客人平安回来以后,客人拒付我社剩余团款3600元。之后该刘姓经理就消失了。 3、在客人回来以后至今,该刘姓经理给我打过2次电话,承诺会把赔偿款打过来,但是时间过去已经将近1个月,还是没有任何消息 4、大连的旅行社以这个人已经离职为理由,拒绝帮助我社找到这个人。
1、不是普通诈骗罪,而是特殊罪名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刘经理在签订合同中,隐瞒真实身份,构成合同欺诈,从刘经理主观动机上讲属于欺诈手段有骗取的故意,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特征 2、对于大连的旅行社,该协议可以由我方主张构成表见代理,因为我方为善意且无过错,导致合同仍成立,大连的旅行社仍应承担合同责任。 不过大连的旅行社也可能进行抗辩 向公安机关报案是必须的
属于。先和旅行社协商,再想办法找到姓刘的经理。如果不行,你可以收集足够的证据,把旅行社告上法院,旅行社会就把刘经理给告上法院的。到时候法院会给你一个公道的。
一是告旅行社,二是告这个经理。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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