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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注意事项

时间:2011-11-28 05:49来源:学思 作者:文中元帅 点击:
房屋过户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3/16 推荐房地产律师: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

    房屋过户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3/16 推荐房地产律师: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意事项:

      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二、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最新的婚姻法。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三、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四、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五、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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