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女朋友要跟她的老公离婚,在婚前男方有套房子,在婚后给卖了又贷款买了套房子,还贷一直是我这女朋友还的,还贷的银行卡的还贷人的名字是男方的,现在两人要离婚,这套房子法院会怎么分割?
现在我这女朋友再一直没还,如果在没离婚时,这房子被银行收回,等离婚时又该怎么分配? 根据您提供的材料,初步解答如下: 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同时,如果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谁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根据以上规定,女方和男方如果有财产约定当然要优先适用约定。如果无财产约定,则依照以下原则处理: 婚后买的这套房子中有男方用婚前财产支付的部分,这部分作为男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不管是谁出的钱,也不管是以谁的名义还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可以分割。 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管是卖或是债,都要一起承担 平均分配。 结婚登记之前的房产为个人所有,结婚登记日期以后买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最新婚姻法。这是《婚姻法》规定的。把还贷的手续什么的保存好。上法院有用。 户口不代表权利。 你们夫妻离婚,只能分割你们夫妻两个人在夫妻共存期间的共同财产。 该房产是你父母的,并且你父母健在,不存在继承遗产等问题。 所以,不应该赔偿该房产产值的四分之一。 建议你将你们夫妻二人婚后的存款多分一些给你妻子,如果数额不大,全给她也无妨。 你好这位朋友,就你所关心的问题结合我国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离婚的,原则上,婚姻登记之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所提到的“其中有妻子父母赠给的20个平方”,如果没有较为明确的指定赠与对象,这种情况一般被理解为赠与夫妻双方,将来倘若一方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要求分割此项房产的诉讼请求,将会被法庭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但如果当初作为父母的赠予人曾对此有明确的约定只是是赠予其中一方,同时,该夫妻双方对此也有相关协议【财产公证】的话,则可以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