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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如何办理,本文主要介绍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内容,办理流程等方面,为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提供参考。 一、业务类型 非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变更、注销登记审核。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设
抵押如何办理,本文主要介绍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内容,办理流程等方面,为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提供参考。 一、业务类型 非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变更、注销登记审核。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设定、变更、注销登记审核。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宗地所属镇区的国土资源分局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东莞市人民政府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55号令); 6、《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 7、《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8、《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9、《农村使用权抵押登记若干规定》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及抵押变更登记 1、除国家机关、公益设施外,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3、村镇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涉及所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4、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必须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基础。若土地登记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按份共有的土地,应按各占土地的比例,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土地分摊给各土地使用者后,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5、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该土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同时抵押。 6、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抵押人必须与经依法登记确认的土地使用者一致。抵押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法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等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7、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经土地所有者同意。 (二)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抵押权注销登记 1、贷款已偿还或抵押合同已终止。 2、人民法院裁决等。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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