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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如何办理?(3)

时间:2012-03-07 16:22来源: 作者: 点击:
土地使用权抵押如何办理,本文主要介绍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内容,办理流程等方面,为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提供参考。 一、业务类型 非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变更、注销登
土地使用权抵押如何办理,本文主要介绍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内容,办理流程等方面,为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提供参考。 一、业务类型 非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变更、注销登记审核。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设

  (7)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及三分之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变更登记的不用再提供村民代表同意证明)

  (8)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应提交其抵押借款的有关批准文件;(只适用抵押设定登记)

  (9)对外抵押的需提交国家外汇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申请人、债务人属涉外单位时,其提交的资料需经司法部确认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鉴证,或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确认其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10)土地使用权分割抵押的,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分别在宗地图上盖章确认。由国土部门确定抵押土地的界线和面积。若分割抵押给同一个抵押权人,只填写一份申请表;若分割抵押给多个抵押权人的,应填写多份申请表。

  (11)在本宗地内,部分土地已核发了房地产权证而未同时抵押,在办理未核发房地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并经房管部门在图上确认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范围。

  (12)在本宗地内,部分土地已颁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办理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并经市建设部门在图上确认已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范围。

  5、国土部门审查时认为需要提交其它的资料。

  6、凡提交的资料是复印件,镇区国土部门或第一个收件单位在收件时必须与原件核对,凡一致的,加盖收件单位核对章,由核对人和提供者共同签名;提交的资料按本表指定的位置粘贴好。

  (二)抵押注销登记

  1、申请人提交抵押权人的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的证明文件、《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收件单》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可网上下载pdf文件打印后填报;

  2、申请人属单位的要提交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身份证明书》、当选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个人的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3、抵押权人因遗失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抵押人因遗失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收件单,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前,必须在《东莞日报》上刊登该证件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公告期满一个月后,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我局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在办理时需提交相应的《东莞日报》和遗失材料的证明。

  4、国土部门审查时认为需要提交其它的资料;

  5、凡提交的资料是复印件,镇区国土部门或第一个收件单位在收件时必须与原件核对,凡一致的,加盖收件单位核对章,由核对人和提供者共同签名;提交的资料按本表指定的位置粘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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