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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房陷阱

时间:2012-03-06 09:44来源: 作者: 点击:
二手房交易现在房产交易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为二手房价格优势及较为完善的周边配套设施,很多人把目光转移到二手房市
二手房交易现在房产交易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为二手房价格优势及较为完善的周边配套设施,很多人把目光转移到二手房市

  交易现在房产交易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为二手房价格优势及较为完善的周边配套设施,很多人把目光转移到二手房市场。然而,这也给了一些不法之徒带来了“商机”。购房不慎,不仅损失钱财,还落得一肚子气。那么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究竟会遇到那些陷阱,又该如何避免落入陷阱呢?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及律师,为购房者避免上当受骗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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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买房陷阱多 买房需谨慎

  一:卖房赚差价 买方多掏3万5

  “中介提供的有些是虚假信息,谎称房主要价31.5万元,并要求我额外支付1万元作为中介费和税费、过户费。”近日,市民陈先生拨打晚报热线2821100反映,他是一名拆迁户,因为担心年后房子涨价,年前急匆匆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结果被中介多收了3.5万元,十分气愤。

  陈先生买房可谓神速:第一天相中房子并交,第二天签购房合同并全额支付房款。然而,却因此落入中介谋取巨额差价的圈套。

  陈先生说,今年1月29日,他相中位于城站路的一套二手房,中介发布的广告称该房86平方米、33.8万元。当天看房后,经讨价还价,陈先生接受了中介共计32.5万元的要价,其中31.5万元为房主要价,1万元为中介费和各项税费,当即支付6000元定金。然而,与中介签订购房合同时,陈先生惊异地发现,房产证上的面积仅有72.8平方米,比中介所说的足足少了13.2平方米。而且合同只是其与中介公司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陈先生称,因为急于买房,当时并没有过多跟对方理论。

  不过,2月22日领取房产证时从原房主了解到的秘密,却令陈先生惊呆了。原房主说,她只收到中介的28万元房款。“中介没有按《合同法》规定,向我提供卖主的真实信息,从而赚取了3.5万元的巨额差价。”

  案例分析:

  律师认为:中介公司隐瞒卖方的委托售价,故意谎报房价从而获取差价的行为构成欺诈。王先生可与中介公司协商返还房款差价3.5万元,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购房合同,请求撤销的,可同时要求中介方赔偿损失;请求变更的,可要求中介方返还房款差价。《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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