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纠纷依然是房地产纠纷中投诉最多的问题,作为这一老大难问题,购房者应该如何解决呢。房产证纠纷是否没有化解的方法,对此,本文进行分析。 推荐阅读: 房产证纠纷 房产证纠纷该怎么解决 房产证办理常见纠纷及解决 作为很多老百姓这辈子最大的一笔消费房子,自然
装修改建最好三方约定 物业管理协会: 装修改建最好三方约定 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东莞市物业管理协会表示,物业管理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的服务标准,装修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可收取的费用,东莞市物价部门都有相关的规定,如果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或服务方面有异常时,业主可根据相关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异议,维护自身权益。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业主的装修如果涉及到外立面、房屋结构等方面时,确实需要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因而业主在装修时最好与物业服务企业、装修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了解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以节省时间与费用,避免返工。这也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也是规范装修行为,避免装修给其他业主带来影响。 为了更好维护业主的共同权益,建议各楼盘业主还是应该积极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 消费建议 定金与订金要区分清楚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需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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