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产纠纷诉讼的焦点在哪?房产买卖纠纷审判实践中法律适用问题及建议,小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及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婚姻家庭所涉房产纠纷审判实践中法律适用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全市法院审理房产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目前房价日益高涨的情况下,因
焦点二: 小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及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小产权房转让合同效力 郑州市金水法院李春强:我们认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的,一般可认定其买卖有效,因为该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禁止性规定;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人员出卖小产权房的,一般应认定其买卖无效。但有以下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予以认定处理:一是购买人在买房后已经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二是出卖人已经成为城镇居民的;三是出卖人有多处房产或该农村住宅为多层建筑,自留有居住房屋的;四是因分家析产、离婚、遗产继承等引起的小产权房的流转纠纷等;五是对历史原因形成的小产权房,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需建立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郑州市中级法院民二庭李传炜、孙燕:虽然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大多数被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国家政策也一再明令禁止,但小产权房的建设、交易仍然屡禁不止。笔者认为,强堵不如疏导,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必须建立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平等对待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出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推进土地供应主体多元化。如果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应当允许农民将土地有偿出让给他人使用。并在政府部门建立相应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部门,对整个流转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小产权房的受案范围及审判原则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李继昌、陈红:关于小产权房的纠纷类型,按流转阶段可划分为三种类型:流转之前的建房纠纷;流转纠纷,其中主要的是合同纠纷;流转之后的派生纠纷。其中比较典型的是第二种流转纠纷,司法实践中也多是这一类纠纷。一般认为,小产权房买卖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目前,小产权房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纠纷、转让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房屋质量损害赔偿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预付房款转让纠纷、房屋抵押纠纷、购房人名称变更纠纷、离婚房屋分割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继承纠纷等。审判实践中,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首先,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尤其是出售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或买卖合同被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为无效的情况,如买受人请求对房屋增值部分或合理经济投入进行赔偿的,应予支持,但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大小,适当减少出售人的赔偿责任;其次,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其添附价值进行补偿;最后,判决返还、腾退房屋时应注意妥善安置房屋买受人,为其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避免单纯判决腾退房屋给当事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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