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XXX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二、承办机构市建设委员会或其它政府授权部门。三、提交材料1、房地产项目联建备案申请表;2、联建各方申请联建的正式文件;3、办理房地产项目的立项
一、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XXX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二、承办机构市建设委员会或其它政府授权部门。三、提交材料1、房地产项目联建备案申请表;2、联建各方申请联建的正式文件;3、办理房地产项目的立项手续原件;4、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国有证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如果系属单位自有国有划拨用地,则须提供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7、工程建设总平面图;8、双方申报当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9、双方申报银行当月对账单或银行资信证明;10、双方的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11、双方签订的联建合同;12、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和管理方案;13、联建双方确认该项目的项目法人的书面文件;1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四、办理程序1、房地产向市建设委员会申报材料;2、市建设委员会牵头组织规划、土地、发改等部门会审;3、市建设委员会发出项目联建备案批准文书。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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