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 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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