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空置房物管费标准应适当降低

时间:2012-03-06 14:59来源: 作者: 点击:
空置房物管费标准应适当降低 相信绝大多数的购房者都有相同的经历:开发商交付房子一年后,无论业主是否入住,物管企业都全额收纳物业管理费。即便业主提出异议,这物管费也得全额交。 推荐阅读: 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
空置房物管费标准应适当降低 相信绝大多数的购房者都有相同的经历:开发商交付房子一年后,无论业主是否入住,物管企业都全额收纳物业管理费。即便业主提出异议,这物管费也得全额交。 推荐阅读: 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收取时间 物业费包括什么 但也有业主较真的。201

  空置房物管费标准应适当降低

  相信绝大多数的购房者都有相同的经历:开发商房子一年后,无论业主是否入住,物管企业都全额收纳费。即便业主提出异议,这物管费也得全额交。

  推荐阅读:

  

  

  

  但也有业主较真的。2010年10月,南昌凯美怡和小区的业主雷女士,针对物管企业根据南昌市物价局的文件,从交房第二年开始,收取100%空置房物管费的问题,她找出了省相关部门出台的50%空置房物管费收费标准。可物管企业就是不采纳,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一起纠纷“牵”出省、市两个不同文件“打架”。本报对此做了连续报道,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江西省政协委员、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肖萍在本报报道的基础上,形成了提案。2月14日,她将提案正式递交给政协江西省十届四次会议主席团,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相关专家对此指出,无论是省里的规范性文件还是南昌市的规范性文件,二者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依据,只能算是指导性的文件,因此可以依据法定程序废止,再重新出台地方性法规,以规范这一收费行为。

  回顾

  省市两文件“打架”省政府法制办关注

  南昌凯美怡和小区业主雷女士,自2008年1月1日收房,一直未装修入住。然而,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催促她全额交纳物业管理费。

  但根据雷女士手上的购房合同,由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建设厅联合下发的《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已购买但未住的,业主交纳50%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

  小区物业部门则拿出了南昌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南昌市物业管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注明:一年内未入住使用的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的50%交纳的原则不变。一年以后无论装修与否,均按100%交纳。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分享到: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相关文章
·
·
·
·
·
·
特别推荐
·
·
·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