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成员以及成立的流程。 推荐阅读: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物业管理条例 如何避免物业纠纷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个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的
怎样成立,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成员以及成立的流程。 推荐阅读: 费收取标准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个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的,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哪些成员组成?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未办理是否可以当业主代表? 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业主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参与选举?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业主大会筹备期需要多久,如何通知?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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