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党委(总支、支部) 书记职责 1.在上级和院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总支、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和业务,带头发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5.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得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6.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7.提请总务科安排护士生活上有关问题。 8.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常规化、规格化。 9.担任护士教学、实习任务的医院应负责贯彻护士学校的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 10.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1.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 护理部副主任(副总护士长)协助主任(总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九、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 2.检查指导本科急、重、疑难病人的计划护理、护理会诊及抢救危重病人的护理。 3.了解国内外本科护理发展动态,并根据本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主持本科的护理大查房,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本科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在职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并负责讲授。 7.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修科学生的临床学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此项工作。 8.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晋级的业务考核工作,承担对高级护理人员的培养。 9.制定本科护理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并负责指导实施。参与审定、评价护理和科研、技术革新成果。 10.负责组织本科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11.对全院的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参照主任护师的职责执行。 二十、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房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5.对本科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订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7.组织护理系、护理专修科学生和护校学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8.制订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9.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一、护师职责 1.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6.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制订学习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并担任讲课。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生临床实习。 8.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9.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二、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医务科或门诊部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2.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经常深入各科门诊检查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查指导各诊室做好开诊前准备及卫生宣传工作。 4.督促教育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的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组织及时供应开水和饮具。 6.组织护士、卫生员业务学习,指导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 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十三、门诊部护士职责 1.在门诊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员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6.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8.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 二十四、急诊室护士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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